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勞工法
LABOR LAW 
開課學期
98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王能君 
課號
LAW5040 
課程識別碼
A21 U076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與研究所合開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9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81laborlaw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在台灣以「勞動法」(或「勞工法」)為名的法律並不存在,勞動法只是泛指與「勞動」、「勞工」有關的法令。台灣現行的主要勞動法規,除了勞動基準法以外,所謂的勞動三法(工會法、團體協約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)和工廠法等,均是國民政府於1930年前後所制定。國民政府在台灣所制定的勞動法規,以1987年解嚴為分水嶺,其內涵似乎有所不同。解嚴前,工會法、團體協約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等「集體勞動法」領域沒有太大的變化;在「個別勞動法」領域為了保障勞工的福利和勞動條件,除制定了勞工安全衛生法以外,最重要的是以既存的工廠法為基礎而制定了勞動基準法;在「勞動市場法」領域則有勞工保險條例和職業訓練法。但是在解嚴之後,配合台灣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環境的變化,在「勞動市場法、雇用政策法」領域制定了就業服務法、就業保險法;在「個別勞動法」領域除修訂勞動基準法之外,尚制定了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、兩性工作平等法、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;「集體勞動法」領域則是作重大之修正,欲從嚴格管理工會的立場轉變為勞資自治的立場,團體協約法於2008年1月9日修正公布,勞資爭議處理法於2009年7月1日修正公布,待工會法修正通過後再一起施行。
本課程即是講解上述勞動法體系的概要和法制改革的動向。 

課程目標
「勞工法」課程之主要教學目的,在於講解上述勞動法體系的概要和法制改革的動向,使同學對勞動法體系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。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將授課大綱之電子檔公布於學校之CEIBA教學網站,並就各個單元均指定若干參考資料,有意進一步研習勞動法的同學可自行研讀。由於授課時間有限,將以法制度和法理論之講授為主;至於勞動法的實際運用,則在「勞工法實例演習」或「勞工法專題」課程中以判決為教材講授之。 
課程要求
與勞動法有關的學科,有憲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社會法(特別是社會保險法),但是並非意味著上述科目均為先修科目。基本上,法律學系(包括雙主修、輔系)的同學修畢「民法債編總論」後,選修本課程較佳。同時,本課程亦歡迎修畢「民法概要」的外系同學選修。不過,根據過去之教學經驗,法律學系以外的同學之學期成績比較不理想。但是,努力的同學亦有取得好成績的可能。以往之教學助理均已將過去之考古題公布於PTT之考古題網站,對考古題有興趣之同學請自行搜尋參考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二 15:30~17:30 備註: 每人(組)以20分鐘以內為原則。 
指定閱讀
指定參考書:
臺灣勞動法學會編《勞動基準法釋義》(新學林、2005年)
(第二版修訂中) 
參考書目
指定參考書:
臺灣勞動法學會編《勞動基準法釋義》(新學林、2005年)
(第二版修訂中)

其餘參考書籍,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。
另外,上學年度之「勞工法」課程相關資訊,可自行上網參考:
https://ceiba.ntu.edu.tw/971laborlaw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期末考試:2010年1月12日(星期二)13:20-15:10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5  課程簡介、第一單元 
第2週
9/22  第二單元、第三單元 
第3週
9/29  第四單元、第五單元 
第4週
10/06  第六單元、第七單元 
第5週
10/13  第七單元、第八單元 
第6週
10/20  第九單元 
第7週
10/27  第十單元 
第8週
11/03  第十一單元 
第9週
11/10  第十二單元、第十三單元 
第10週
11/17  第十四單元、第十五單元 
第11週
11/24  第十六單元、第十七單元 
第12週
12/01  第十八單元、第十九單元 
第13週
12/08  第十九單元、第二十單元 
第14週
12/15  第二十單元、第二十一單元 
第15週
12/22  第二十二單元 
第16週
12/29  第二十三單元、第二十四單元 
第17週
01/05  第二十五單元、第二十六單元、第二十七單元 
第18週
01/12  期末考試13:20-15:10於2311教室